|
推荐最新高分电影
|
故事发生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的德国,孩子在街上玩耍的时候突然不见了,又一个无辜的孩子被杀害。一个专以小女孩为对象的变态杀手令柏林全城陷入恐慌,黑白两道均四出搜捕,兵贼的身份亦难以区分。家长们忧心忡忡,政客们坐卧不安,就连黑社会都在抱怨警察的出现影响了他们的生意。大家都盼望凶手尽快落网,好让一切恢复平静。彩色版电影海报 警察方面使用最先进的手段来追捕凶手,而黑社会方面也借助丐帮的网络来调查案犯的行踪。街头有一位盲人小贩,是他认出了凶手,因为这个凶手曾经陪一个小孩来买过一只气球,他当时吹着口哨,这口哨声让小贩感到非常的熟悉,他在凶手的背后写了一个“M”(即凶手在德文的缩写)。警官罗曼把城里所有的罪犯都集中在一起,最后终于使这个专门杀害儿童的凶手露了原形,因为他背后有一个M。
就悬疑的激烈、情节的跌宕起伏、观赏性的强劲而言,并没有在这些方面突出的意图,整个过程是比较平静宏观的记录式的。但在它的侧重里,表现力到位,并且具备这类题材不多见的思辨性,很独特的融合。结尾私立法庭的审判既带有群体性的狂热,又难得可贵地给予律师、凶手、群众(实质是受害者家属、陪审团)三方表达权,于是呈现出的多角度争辩(法与理、感性与理性、视角差异、社会影响)不是简单的集体式感性论断,而是感性和理性交织,全面冷静的客观视角,观众可以感受到无形之中人权的存在,而这却是一个虚拟的私立法庭,产生了反讽结构之一(之二:警方善于逻辑推理和证据搜索,黑方则展现强大的行动力和组织性)。可与十二怒汉与生之欲的审判戏做类比对照。另外,场景调度、有条不紊的宏观叙事节奏、多处俯仰拍和空镜、无声处理、演员表演相得益彰。
1.凶手惹警察,警察惹黑帮,凶手惹黑帮,凶手完蛋了。2.德国人用的啤酒杯好大。香肠也看起来可以吃的很爽的样子。3.运镜有点粗糙,那时应该没有稳定器。说白了就是经典,吹着轻快口哨、专对小女孩下手的强迫性杀人犯、满查街道一无所获的警察、利益相关替天行道的黑帮,三方势力很明确。开头真的闷,黑白加室内戏脸盲难受,从丐帮收网开始感到电影的魅力。M字创意太好,瞬间变成过街老鼠被追打,解气。没必要说成警察抓不到犯人,几个领导都坐在人家家里了还说人家办事效率低有点苛责。精彩的黑帮私办法庭倒确实体现民众对官方的不信任,朴素情感和现代法律的冲突。男主以浮夸的演技很好的展现了强迫犯的心理冲突、精神压抑、像地鼠一样羞愧难当又自我原谅的复杂情况。4.写信是个盲点,向警察自我吹嘘与男主强迫犯的身份不是很兼容。
9/10.第一部弗里茨·朗。1931年,奥斯卡正式设立的第二年,好莱坞崛起的起步之时,大洋彼岸的德国摄制出这部具备影史多重意义的影片。于朗自身而言,是他所拍摄的第一部有声影片,相比《大都会》,这部才真正使他名声大噪,也奠定其表现主义电影大师地位。而于表现主义电影而言,借有声形式的表现力,结尾庭审戏码的正邪对峙得以有效呈现,并始终贯彻主义内容中对声音光影的扭曲调用,推动同风格电影发展。再于电影类别而言,可看作黑色电影初步成熟的鼻祖,对于黑白两道的同仇敌忾,对于黑暗罪案的不加修饰,为日后美国黑色电影的兴起提供基础。于内容题材而言,是世界第一部变态杀手电影,在叙事平直展开中,将人物先由侧面悬念渲染,再投以聚焦直至庭审迸发。无论是对庭审制度的讽刺,还是对纯粹社会意义,其地位,佁然不动。
“口哨声”把M具像化的手法太牛逼了,听的人背后发凉,当代悬疑风的灵感大概来源于此。长片段留白和稚嫩的持镜反倒突出了黑白片特有的纯粹干净。前面平实不乏滑稽,中和了后半部分的震撼和沉重,让整部影片的情绪推进水到渠成。贝克只是M的一个代言人,私设公堂的冷血黑帮,敷衍了事的执法者,借一个人讽刺一群人是创作者有能力做而常常不愿意不敢做的事情。看到那个年代的德国警察就能把指纹和笔迹鉴定用到刑侦上,也不难理解之后的纳粹抬头和战败后的崛起,高度发达的工业是天然的民族性格培养基。结尾有些可惜,母亲的陈述破坏了该剧道德观的统一性,“儿童的安全必须要父母寸步不离才有所保障”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这种前提下的社会契约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时代的局限性八十年前尚可原谅,八十年后还要继续纵容吗。
紧张的嘞、想到了一句古语「你有张良记、我有过桥梯」都是「地毯式搜索」,相较之下没有大数据做支撑的黑帮略胜一筹,办公楼抓M的时候好怕最后最后一刻因为时间不够用而放弃,显然我的重点都放错了。一整个紧张压抑的长篇铺垫用最后几分钟来探讨精神病罪犯的处理问题,不用查也知道这应该是相关类型片的鼻祖了,其实这个问题到现在依然存在争议,只是作为看客大多数人从客观角度讲天平比较容易倾斜到受害者这边,一边是花骨朵儿样的受害人一边是变(病)态杀人狂,最后一段甚至希望谁的快手能直接结果了M,可惜从母亲的哭诉中不难得知,结果不尽如我意。还有就是M的口哨太洗脑了,他不吹的时候我用心里吹了一整部电影,阔怕...
1931年的影片,但电影语言相当成熟。例如片头一个长镜头,女孩子们玩“下一个谁出局”的游戏,虽然故事情节还没开始,但画面的象征性已经显示出悬疑的气氛。女孩被杀时一系列空镜头,和画面里飞起来的人形气球,具有显著的表现主义特征。故事后半部分,黑道先于警察抓到凶手,并私设法庭进行审判,荒诞而意味深长,又成了讨论法律与情感的张力(我们在当代社会也经常遇到)、及1930年代纳粹崛起前夕德国社会现实的社会问题剧。不过,整部电影除了凶手之外再没有一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只有符号式的群像,观众无法寄托认同感,让整个故事显得有些沉闷。但这可能也是表现主义的风格特征之一。
凶手既是杀人犯也是一个失去自控能力的精神患者。但是与六十年代之后的电影不同,全片最后是一个母亲的哭诉,影片没有让我们去同情凶手(对比五月风暴之后的天生杀人狂等片)。而是高明地通过将地下法庭言辞凿凿的审判转到地上法庭的开放式的困惑,给观众留下疑问从而让观众意识到人类文明在处理正义问题时应该注意到的复杂性。影片中地下法庭审慎的缺失,恰如审判苏格拉底时雅典人的疯狂,也正如1931年的德国人在法西斯的极右翼思潮下面对少数民族时作为文明人的堕落。这是一个犹太导演非常高明的警醒与反抗。表现手法上,凶手的剪影和中间警察黑帮的交叉剪辑以及全程配乐也都非常出彩。
德国表现主义电影的代表作品,在表现变态杀手时大量使用光影等渲染手法,在有声片刚刚出现的时代能把变态杀手电影拍到这个地步应该说非常不易了,很多镜头手法今天仍然在大量的使用。同时影片本身映射了德国战后的政局,黑帮即暗指纳粹党,黑帮帮警察抓住了杀手并不是真的为了正义,而是因为警察的宵禁影响了他们的生意,警察也并不是毫无作为,而是一路查到了凶手的住处。几个精心安排的暴民场景(在最后审判时),那些场景的出现看起来与那个悲情的凶手一样歇斯底里和残忍。这些例子不禁使人想起纳粹以法律及秩序的名义,以及那些拥有完美纪律、成为战争机器的士兵的名义来进行屠杀的行为。
我真不明白,一个杀人犯,一个诱拐少女实施凶杀的杀人犯,小孩子好骗,难道大人也这么好骗?凶手说自己是神经病,难道这样就能容忍他的所作所为了?难道一个孩子就无法辨别一个人是不是神经病吗?小孩子不够敏感吗?一个神经病,小孩子的嗅觉会更加敏感吧。躲了那么久被抓到,撒谎说自己是神经病,就这样就能把大人们都骗了,以后诱拐少女,明目张胆做就好了,事后说自己是神经病控制不了自己就好了。就这种人,不阉割,割脑袋,断指,断手断脚,剥指甲,让他生不如死,痛不欲生,难平我心中之恨,只想千刀万剐这凶手。诱拐少女,凶杀,拐卖幼儿的人,死刑,是最轻的惩罚。
黑色电影的鼻祖,几乎包含了黑色电影的所有母题和典型技法。早期的有声电影看着比默片还费劲,音轨里只有单一的对话,少了底噪非常不舒服。前半部分较平淡,从黑社会自愿执法开始精彩纷呈,最后的黑帮审判简直绝了。“我们这里最不缺法律专家,最少的都坐过半个月牢!”全片都没有直接的行凶镜头展示,M自己的供诉里也有提到,他根本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事,没有完整的证据链,M究竟是不是凶手还得挂个问号。更准确的译名应该是《全城缉凶》。
1.运动镜头(推拉摇升降 废弃酒厂横摇扫过“陪审团”)高角度机位 浅焦聚焦 动作匹配剪辑 2.病态杀人狂/被迫杀人 (该不该担责 有没有权利)在不能保证医治/管制的情况下,如何处置?(留活口既是自身的痛苦,也是对他者的威胁),但要求这种保证是合理的吗?“人不该为自己无法负责(如何判定)的事受罚”(基于概率:较大的可能性)同时,那些已受害者的如何可能被尊重,潜在受害者的权益又如何保障? 谁是受害者?
有几个镜头很棒,小女孩的气球遇上凶手的影子,通过空荡的房间,餐具,滚落的皮球,飘飞的气球侧面表现女孩的遇害,探长推测凶手时停顿的推镜头,从探长裆下仰拍的镜头,由于时间很早,不知是否是首创。全片节奏很好,那场全城寻找X凶手的戏特别有张力,最后的黑帮审判也是很震撼,以小对大,以多对少,这个凶手演的最好,凶手犯罪的心理让我想起前几天看到的《此房是我造》里凶手的路灯理论,结局也留下了悬念,非常棒。
这部电影剧情直白,但它的立意已经超越了法律概念,台词表达的内涵在近百年后的今天仍然有现实意义。整体看,这部电影的逼格要远远高于那个豆瓣神片《控方证人》。代表正义一方的警察以滑稽搞笑的形象说着不着边际的话,而代表邪恶一方的黑道却总以一本正经的态度说些大义凛然的警言,最后阴差阳错的殊途同归。大量的静止镜头或惊悚或压抑或令人忍俊不禁,喜欢黑色幽默和冷笑话的人可以在这部电影里找到太多的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