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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部纪录片里,the band 既在讲述自己,也在讲述摇滚乐,马丁也许想要的就是展现摇滚乐这一上个世纪曾经创造无数奇迹的人类史上的伟大活动的激情伟大,开始以及结束,就好像借着robin的口讲述的两段摇滚音乐人的疯狂和惊悚,一个一边喝酒一边吐血的民间艺人,一个是the band他们自己,音乐、摇滚乐让他们成就人生巅峰,又带来种种痛苦。“巡演的生活总是让我们感到自己得到了拯救,巡演教会了我们很多东西,但是现在好像没什么可以学到的了,在巡演中,我们感觉自己会获得好运,就好像猫王、查克贝里、buddyholy,但这样的生活是不可持续的,毫无疑问。”我们知道包括猫王、Buddyholly这样的摇滚乐明星,他们或榨干自己,或飞来横祸,死在演出路上。这让我想起了《在路上》,人们快活狂奔至死,以为自己特殊
要是乐队的现场演出都让马丁斯科塞斯们来拍多棒。The Band早年间以外乡人身份(除了Levon)在美国云游四方使得Levon,Robbie,Danko,Manuel,Hudson自觉或者不自觉的吸收了各地各种民谣蓝调爵士等风格的音乐元素和在各地不计其数的走穴演出经历让他们的演奏充满了默契,即兴,活力,诙谐,颗粒感,自在无拘束的属于乡下人的浪漫主义色彩。Neil Young上台助阵表演Helpless时对Robbie说:谢谢你们能让我来参加演出。Robbie说:去你大爷,你在逗我么?(都是老乡,你说那话?)马丁去录音室采访Robbie时问他“最后的华尔兹演出后你在忙些什么?”Robbie没说话,只是正了正头上的脑子,然后放了一首歌说“听听音乐,怎么样?努力活着”
哇看到最后,我真的是眼泪汪汪…… 主要是因为bob dylan竟然唱了forever young,这首歌曾经无数次地鼓舞过我,让我知道“我应该成为一个怎样的人,我应该怎样对待这个世界”。尤其是在当下这个分裂的、充满仇恨的让人痛心的时代,这首歌的意义更是弥足珍贵。This very song should be the song for every young generation. May you always do for others and let others do for you. PS.我一澳洲朋友真的和Neil Young长得太像了……
Music takes us everywhere, physical, spiritually and psychotically!! 76年那会老杨明显名气比较大嘛,迪伦都没人鼓掌的。老马拍的The Band, Michael Jackson, Bob Dylan, Rolling Stones, George Harrison,个个都是大牌,希望老马身体好,期待老马的雷蒙斯!!
4.5;oneofthebestrockconcertdocumentariesthatunderstandboththelookandsoundofrockn''roll,andexecutedwithadequatetechnicalcrafttocaptureallthenooksandcranniesofagreatliveshow
=在电影院看两个小时TheBandYouTube视频(误)演唱会实录穿插访谈(5:1)不过摇滚纪录片比改编虚构比喜欢多了(暗黑波西米亚狂想曲)Dylan那身太时髦了 每次都有好奇这种怎么大家能在电影院乖乖坐着一动不动看呢 忍不住摇头晃脑抖腿什么的... 不过影院禁酒但右边大叔那里传来红酒味道 也可能是我闻错了
多亏了老马丁啊,七十年代末整了这东西,我们如今可以以这么迷人的画质,看到那些大佬年轻,不太老,依旧建在的样子,the band的告别演出好比那个时代一场场巡演的缩影和总结,他们到达各个地方歌唱自由平等和爱,这绝对是音乐最好的展现形式了,当下的大多数时候只是对着屏幕看着某明星无病呻吟嘶声力竭彪高音了。
马丁·斯科塞斯影像回顾之《最后华尔兹》。最后的华尔兹不如说是70年代摇滚音乐的最后绝唱!70年代,一个最坏的时代但同时也是人们最单纯朴实的年代。正因为处在那个年代所以成就了无数的伟人!现在看起来,那是一个伟大传奇的时代。如果乡村,蓝调在和舞蹈混合就形成了不同种类音乐的混合体那便是摇滚
睡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填补了从没在电影院睡过的人生空白。太香了,睡意来了根本把持不住。电影是现场纪录,唱一首插几句访谈再放下一首。乐队从没了解对白又听不懂,于是睡一首被下一首吵醒,挣扎着看两眼再度入睡。还盘算睡个十来分钟再接着看结果睁眼已经在播片尾字幕了。好满足...打卡纪念一下。
人物访谈的介入造成每一场演出的缝隙,对美妙的歌曲旋律沉醉不已,同时又期待着当事人真实情感的现身说法。与电视演唱会的镜头切换不同的是,每一个特写和推拉以及远景的组接都在服务于歌手的情绪表达和技巧演绎。音乐是美丽的,能够治愈受到创伤的人们,最后的华尔兹在镜头的拉远中定格。(8.5)
本片是馬丁斯科塞斯為搖滾樂隊“the band”所拍攝的告別演唱會紀錄片,有多個大腕級別的搖滾歌星客串,斯科塞斯的導演手法也很出色,在把握節奏和色彩運用方面可謂拿揑得當,邁克爾查普曼的攝影技巧也是爐火純青,使得本片成為搖滾樂紀錄片的經典代表作之一
啊,我真是爱死The Band了,喜欢的程度直逼Beatles!这场演唱会几乎涵盖了一半以上我喜欢的欧美音乐人,但没听到Whispering Pines真是遗憾,The Band真是写出来我最爱的那类音乐啊,这场演唱会真是太棒了!!!
@Film Forum 见到了Scorsese。太幸福太满足的两小时。喜欢片子的节奏和镜头的颗粒感,不过不明白为什么采访里有些明显的Jump cuts没有遮。Neil Young 叼着口琴抱吉他唱helpless,让我神魂颠倒。